发布时间:2019-07-17 来源:湖北日报 点击率:
我省出台方案:工程建设审批时限压减到100个工作日以内
7月16日,省委宣传部召开《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根据该方案,今年内,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规定的120个工作日节省20天以上。
今年3月,国务院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并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统一”。我省方案包括6部分、20条内容,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审批全流程、工程项目类别和办理事项全覆盖改革。
按照我省方案,审批全流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工程项目类别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办理事项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改革后,我省将开展区域评估。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评估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区域评估范围,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统一探索开展县(市、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相关审批部门互认统一评价评估报告。还将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多部门各自独立实施的专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转变为“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合竣工验收模式。
监管方式也将随之变革。我省将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今年7月底前,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
按照方案,2019年上半年,全省初步建成省、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对接;10月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