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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住建局以工程项目制度审批改革为切入点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8-19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  点击率:

近年来,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十堰市住建局始终坚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十堰市委市政府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围绕主题主线,突出工作重点,以工程项目制度审批改革为切入点,优化营商环境,在破难题、攻难关上下功夫,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2019年上半年,全面实现了十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为十堰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贡献了住建力量。

快速审批

一是优化行政效能。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高效快捷的一站式审批服务制度健全完善;服务承诺、首问问责、限时办结……服务标准在不断规范;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不破法规破常规……行政效能在优化提高。8月3日,东风公司十堰基地某工厂给市住建局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该局对企业工程项目实施“先建后验”,为企业发展提质提速。

二是简化审批环节。在市住建局,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已从2016年的77个简化为45个。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环节、自主创新”的原则,市住建局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审批事项进行改革、理顺,分别向市行政审批局移交行政审批事项16项,向各县(市、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下移行政审批权6项,进一步明晰下放事权责任主体和权责划分。

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步入快车道。2019年8月8日,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代市政府起草的《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审批全流程、工程项目类别和办理事项全覆盖改革,彻底解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5个工作日以内,标志着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步入快车道。

“四个统一”举措完善“先建后验”改革

先建后验,是对符合准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预办”制——只要企业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完相关手续,即可依法依规自主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边建设边完善手续,竣工后接受验收。市住建局探索实施“先建后验”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对签约的工业建设项目具备项目选址、规划条件、用地预审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等条件后,由企业和属地政府做出具给予三个月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书面承诺,由市住建局签发《施工通知单》,企业即可开工建设。“先建后验”改革的基本方法是:在城区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试行“承诺制+备案制+监管制+验收制”报建管控模式,接受企业承诺,与十堰市张湾区、茅箭区行政审批局联动。

截至2019年7月,共为湖北锂诺新能源项目等16个项目办理了“先建后验”施工手续,大大缩短项目落地审批时限,节约企业成本。工业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和推进实施得到了湖北省营商督察组和随州市住建局考察组的充分肯定。

在此基础上,2019年8月8日印发的《十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 “四个统一”措施,确保实现改革目标。

一是统一审批流程。实行 “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整合审批办理环节,开展区域统一评价评估,采取 “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告知承诺制”。

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按照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市县两级各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实施全过程在线监管和跟踪督办,杜绝体外循环。

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 “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审批协调、协同监管等配套制度,规范审批行为。

四是统一监管方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和信用监管体系,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对中介服务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管,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纳入统一监管。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抓创优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对落实全省“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高度重视,2019年3月3日印发了《十堰市住建系统“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服务企业提质年”活动领导小组和6个专项小组。市住建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传达学习国家、《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构建全省住建领域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服务建筑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市有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优先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题议程,印发了《十堰市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所属各单位从服务环境、服务措施、服务责任、服务监督等方面对号入座、主动分工认领、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切实加强对全市整个经济运行形势的监测分析,进一步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全面做好燃气、热力等生产要素调度、资金协调等工作。

三是建立政企信息沟通平台。市住建局先后建立健全了定期会谈、沟通联系座谈会等政企交流平台。市住建局6个企业服务专项小组的包联干部,先后深入21家包联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开展联系对接工作,认真听取企业诉求,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把《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2018)》(包括8个方面531条正在执行的具体政策措施)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深受企业欢迎。对企业反映的诸如收费减免、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用能成本等困难和问题,进行及时分类梳理,个性问题归口督办,共性问题积极提请市政府统一解决。

四是按照规定取消有关收费。从2017年4月起,根据国家、省的取消收费项目文件,市直住建系统相继取消了城建档案保管服务费30元/件,墙革基金9元/平方米,散装水泥基金3元/平方米。

五是对城区所有新扩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实行“零”收费。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住建局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十堰市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零收费”暂行办法》。根据文件要求,在市城区对所有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实行“零”收费。具体认定由十堰市经信局负责,具体需要填写《十堰市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认定申请表》,只要认定面积与建设面积一致的,全部按认定面积执行办理施工许可建设手续,先后为茅箭区安置区二期等12个民生和省、市重点项目进行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监管容缺办理工作,得到企业的广泛点赞。

六是认真落实工业项目“零收费遗留”项目。2019年上半年,共为6个工业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2185万元,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的用能成本。

良好营商环境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秉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就是保发展、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保大局”的好做法,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市直住建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进一步积极创优营商环境,为十堰市贯彻落实“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布局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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