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6 来源:湖北日报 点击率:
企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无需带着厚厚的材料,四五个部门来回跑了,现在14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8月19日获悉,根据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我省对建设工程推行“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联合竣工验收。
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我省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园林、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各市州、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是本级联合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联合验收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城建档案、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等验收事项。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人防、城管(园林和林业)等部门依职责分别负责规划、土地、人防、市政园林等验收事项。环保、防雷验收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对联合验收涉及的勘验、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各职能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测绘机构单独进行专项测绘,同时明确并公开所需测绘工作的内容和技术标准,统一验收测绘成果。《办法》规定,自收到建设单位联合验收申请表之日起,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建设单位补正和整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