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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访谈录】做建设美丽新宁夏的主力军 ——访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马汉文

发布时间:2019-10-21  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率:

塞上江南,美丽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居环境焕然一新,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宁夏展现在人们眼前。而这一切,离不开住房和城乡建设人的努力和奉献。日前,记者赶赴银川,对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马汉文进行了专访。

坚持“房住不炒”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 者:党的十九大提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宁夏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是怎样的?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马汉文:房地产市场,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经济。1998年以来,伴随着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我区房地产市场实现从无到有,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全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经过多年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目前全区房地产市场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运行态势,不仅有效拉动了国民经济增长,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形象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城镇住宅面积约为1.62亿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套户比(成套住房与家庭户数之比)为1.17,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4平方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北各省区前列。全区房地产企业已超过800家,群众居住条件大幅改善、住房品质明显提升,“住有所居”目标基本实现。在此过程中,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日趋成熟,全区缴存职工达到62.72万人,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818.2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发放536.78亿元,个贷率达82.23%,有力支持了居民住房消费。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针对目前全区房地产市场基本饱和的现状,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抓好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和处置,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住有所居” 着力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记 者:住房问题是最大的民生。在实现“住有所居”的过程中,宁夏是如何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

  马汉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城乡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始终是我们关注的重点。2007年,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区启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立了“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连续多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自治区民生计划,在全国率先建立廉租住房配建制度,并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地方标准,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全覆盖。

  10多年来,全区共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69.06万套,其中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42.08万套、建设保障性住房26.98万套、组织入住公租房(含廉租房)17.68万套,帮助180多万城市住房困难群众改善了居住条件。

  在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同时,我们也没有忘记农村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2009年以来,宁夏作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省(区)之一,在地方各级财力非常薄弱的情况下,坚持聚焦脱贫攻坚,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创新整村推进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自治区政府连续4年将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的重点实事之一,建立了逐户建档、对图销号和区市县乡四级联动一线督导等工作机制,把危窑危房改造作为地方财力优先保障的重点项目,先后将补助标准从户均0.5万元提高到2.8万元。截至2018年,全区累计完成农村危窑危房改造45万户,兑现补助资金56亿元,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全覆盖,160多万农村贫困群众住进了安全房、舒心房,圆了安居梦。

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 发力新型城镇化建设

  记 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4年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请问宁夏在城镇化及城市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就?今后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马汉文:相对于发达地区,宁夏城镇化进程起点较低,长期以来城镇化水平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城镇数量少、规模小、功能相对单一、整体水平较低,2000年全区城镇化率仅为32%。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自治区按照中央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谋划、系统推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分别于2014年、2016年召开全区城镇化和城市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对城镇化和城市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城市建设由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向的总体目标。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发展,目前全区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已达630.22平方公里、建制镇建成区面积达168.77平方公里,全区城镇人口379.9万人,城镇化率58.9%,比2000年时提高26个百分点。

  在城镇化进程中,全区城市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截至2018年,全区建成城市道路3800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25平方米,位居全国前列。建成城市公共供水厂48座,供水能力达到124.36万立方米/日,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4.67%,银川市成为西北地区第一个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城市。全区设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3%、84%。

  城市生态也得到有效治理和保护。截至2018年,全区共建成城市公园131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2%,银川、吴忠等7个城市及贺兰、彭阳等6个县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称号,银川市唐徕渠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固原清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等13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银川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和2014亚洲都市景观奖,中卫市开发保护黄河湿地恢复与治理项目获得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环卫模式成为全国品牌。全区生活垃圾处理从无到有,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逐步完善,总处理能力达到5814吨/日,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今后,全区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将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为重点,着力推动银川、石嘴山、吴忠、宁东在内的银川都市圈同城化、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做强固原、中卫区域中心城市,做精一批特色县城和重点城镇。

布局美丽乡村建设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记 者: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过多年发展,宁夏农村面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

  马汉文:我区乡村建设发展主要经历3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至上世纪90年代初期,农村建设逐步恢复和繁荣,农民住房建设迅猛发展;第二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新世纪初,农村建设进入调整发展时期,受城镇繁荣带动,农村人口开始大规模向城市流动;第三阶段,从新世纪初至今,城乡关系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时期,我区新农村建设进入提升发展阶段,部分地区出现城乡融合发展态势。

  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自治区先后组织实施了“千户农宅建设示范工程”、“塞上农民新居”、“幸福村庄”、“优美环境、洁净城乡”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了一批设施齐全、基础配套的农村新型社区,一大批旧村得到有效整治,为后期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4年,自治区启动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明确以城乡一体化为战略方向,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质量提升的美丽乡村发展体系,大力实施规划引领、农房改造、收入倍增、基础配套、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服务提升、文明创建八大工程,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目前,全区累计建成美丽小城镇104个、美丽村庄588个,整治旧村1820个,新修农村道路1.85万多公里,村庄集中供水覆盖率达84%,有线电视实现“户户通”,部分镇村采用天然气供暖或集中供热,先后拨付奖补资金26亿元,建成了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乡村,全区一半以上农村人口受益,农村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广大群众有了更加美丽的新家园。

  今后,宁夏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力争到2020年,全区所有乡镇和90%以上规划村庄达到美丽乡村标准,让农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为宁夏题词: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这为宁夏各族人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关系到百姓安居乐业,关系到城市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我们必须凝心聚力,守初心,担使命,做建设美丽新宁夏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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