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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访谈录】描绘大美青海的绚丽画卷 ——访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发昌

发布时间:2019-10-21  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率: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青海省解放70年周年。70年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职工用辛勤的汗水和智慧,在全省大地上描绘出了绚丽多彩的画卷,创造了青海城乡建设历史上最辉煌的成就。日前,本报记者赶赴西宁,专访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发昌。

  王发昌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青海省建设事业几乎是一片空白,城镇建设速度极度缓慢,城镇主要市县所在地规模较小、职能单一,空间分布大部分集中在青海东部地区,城市发展水平很低,省会西宁市市区人口不足5万人,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没有一辆公共汽车,没有一条自来水管,没有沥青路面,没有像样的桥梁,市容破旧不堪,市面萧条冷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海各族人民经过辛勤耕耘,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青海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建设事业突飞猛进,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服务大局能力有效提升

  近年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主动跟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向西开放战略,攻坚克难,行业自身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服务大局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实施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房价收入保持在合理区间,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据统计,仅2012年至2018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70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6左右,全行业年吸纳就业人员31万多人,占全省就业人员比重18%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城市公用企业累计缴纳税收388.7亿元,年均完成税收占全省比重达19%,累计完成全行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0%左右,占全省地方财税收入的31.67%,有效地发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在带动产业、扶持企业、扩大就业和增加收入方面的作用。

城市承载功能不断优化

  王发昌介绍说,青海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管理体系作为工作的重点,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

  建国初期,面对各城镇基础设施基本空白的状况,青海省积极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成立了西宁市自来水公司,启动铺设排水管网,组织环卫专业队伍统一清运城市垃圾,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收效甚微。

  改革开放后,青海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迅速增加,1979年至2012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094.1亿元,是1950年至1978年累计完成投资额的135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落后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增长了约1/5。全省拥有城市县城公共供水厂54座、污水处理厂5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49座。全省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8%,污水处理率达到76.0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79%,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2.5%,燃气普及率达到80.43%。一批城镇重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运营,解决了一些严重制约城镇发展的“瓶颈”问题,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力地提升了城镇形象。

民生工程持续发力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大力实施幸福民生战略,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和农牧民危房改造等项目顺利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进入收尾阶段,城乡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得到持续改善。目前,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从建国初期的6.07平方米提高到36.5平方米,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房70.62万套,全省近170多万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目前,青海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经提高到35.7平方米,共组织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38万户,155万农牧民搬入新居。同时,还实施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78万平方米,建成农牧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130万平方米,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28%。累计建设高原美丽乡村1500个,占全省总数的36%,并在16个县、125个行政村开展了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贵德县、门源回族自治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快,123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累计投入5.22亿元完成65个传统村落保护,乌兰县茶卡镇等6个镇被列为国家级特色小镇。

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王发昌表示,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多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近年来,青海组织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地级以上城市26处黑臭水体初步达到了“长制久清”评估标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7.24万立方米/日,再生水能力16.3万立方米/日;4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无害化达标评定,占比达到总数的85.72%。格尔木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营,德令哈市生活垃圾分拣热解处理中心和海东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西宁市垃圾焚烧项目完成选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速推进,西宁主城区各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市区两级试点小区全部展开,试点居民小区达到58个,覆盖25万市民。果洛藏族自治州全面启动全域无垃圾试点工作。农牧区启动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并先后实施了1200个高原美丽乡村、80个美丽城镇建设,通过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等措施,实现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与推动经济发展、传承传统文化、保护绿水青山的有机统一,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得到了有效满足。与此同时,可可西里成功申遗,打造了青海一张“金名片”,极大地提升了青海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优两高”引领未来

  谈及未来发展,王发昌充满信心。他告诉记者,党的十九大之后,青海作出了实施“一优两高”的战略部署,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新时代开辟谋划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今后,青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助力高品质生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理解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的重要论述,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为契机,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并立足环境改善,筑牢生态环境基础,做足“亲水近绿”文章,在全省逐步推广“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试点经验,提升城市生态保护、风貌特色、公共服务配套及辐射带动能力。

  二是推动城镇带动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推进“大西宁战略”,将省会城市西宁打造成为具有突出特色的“高原美丽城市”。积极推动城市规划区内城镇积极融入城市发展,逐步发挥城市基础设施辐射带动效应,有效改进西宁、海东周边城乡接合部面貌。持续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以美丽城镇建设标准为依据,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形成完备的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改善居住水平,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住房建设方面,将从市场层面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产品向养老地产、旅游地产转型,促进房地产业在发挥青海气候、地理特点,形成青海独特优势上有所作为。在城镇住房保障方面,将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效发挥保障房对困难群众的住房兜底作用。

  四是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试点,积极推进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以钢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为主的装配式建筑体系,推进青海城镇及农牧区、生态保护区房屋建设方式转型升级,为全国生态保护地区、高原地区房屋建设打造示范样板。

  五是深化行业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改善。积极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许可试点工作,激发建筑业企业市场活力。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住房公积金制度、工程审批制度等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70年的发展令人鼓舞,70年的成就来之不易。王发昌表示,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凝结着历届厅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劳和智慧,相信青海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将会有更加美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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