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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08-17  来源:  点击率:

2021年上半年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上半年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建设水平全方位提升。近年来,荆州市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力补齐城市建设短板,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吸引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我市相继出台了《荆州市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荆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荆州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等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方面的法规文件;组织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单位积极争创省级节水型小区和单位;在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工业用水量逐年下降,我市节水工作取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2021年1月,荆州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二是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实施城市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示范项目8个,总投资约68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约1700万元,其中红门路(北京路至跃进路)人行道修复改造工程和太湖港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专用景观绿道已完工;地下综合管廊项目8个,总长度约29公里,已累计建设完成21.89公里,其中城北快速路等3条地下综合管廊的廊体已完工,2021年计划开工建设的发展大道(太晖路—荆州大道)、太晖路(复兴大道—发展大道)综合管廊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20年荆州市已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约18.79平方公里;2021年计划新开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7个,规模约8平方公里,总投资约29.6亿元。目前,荆州高新区太湖流域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水环境治理工程、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其他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三是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荆州市通过落实部门职责、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实施备用水源地建设等多种措施全力推进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四是全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21年,荆州市以管网排查、污水处理厂扩建、管网雨污分流为重点,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目前,城南、草市污水处理厂的二期扩建项目已完成工程进度约70%,计划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建成后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从26万吨/日提升至34万吨/日,提升约30%;中心城区管网检(探)测已基本完成,完成管网排查3421公里;2020年我市实际污水收集率为37.39%(年度目标为37.04%),已完成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的目标(2018年我市收集率为27.73%)。五是持续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通过实施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清淤、岸线整治、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2020年底我市城区7个黑臭水体按期完成黑臭水体消除和达到长制久清的目标要求,7个黑臭水体销号材料已上报国家部委。2021年,我市重点开展城区水生态修复,启动了7.4公里贯穿南护城河、荆沙河、荆襄内河的黑臭水体治理示范段,努力呈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生态画卷;在北护城河开展7.98公顷水生态修复试验段建设,力争为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建筑业安全监管规范有序。一是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一季度检查项目数349个,发现有转包行为的项目1个,有挂靠行为的项目1个;检查企业277家,发现有挂靠行为的1人;对企业罚款8.064万元,对个人罚款5.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3万元。针对近期绿地三期涉嫌存在严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局责成市执法支队依法立案查处,并暂停其建设单位绿地集团荆州绿地之窗置业有限公司新的建设项目审批,暂停其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资格,直至完成问题整改。二是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积极协调市人社局,依托“荆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系统”,同步导入“湖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了全市在建工程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三是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印发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告知书》,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落实五项制度责任,全力保障农民工资支付落实到位。一季度,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查处案件2件,涉案金额54万元,涉及人员31人,已全部解决。四是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建设过程、房屋交付、室内装修各环节严格质量管控,切实保障房屋建设质量和使用安全;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截止5月底,排查整改在建房屋建筑数量835栋,排查整改在建房屋建筑面积710.5万平方米,排查整改违法建设行为11起,责令停工整改1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6份,处罚企业5家;加强在建工地隐患排查,共开展各类检查552次,检查项目918个,排查隐患2078处,下达限期整改150份,下达停工整改15份,整改、停工整改涉及建筑企业90家,纳入诚信黑名单或不良行为公示15起,处罚金额421.51万元。

(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积极防范市场风险,全力推进“红色物业”创建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技术手段,加强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对企业销售行为和购房资金实行有效监管,并建立预售资金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合房地产协会组织召开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座谈会,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楼盘进行实地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并公布查处结果,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商品房分销行为。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完善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系统,持续开展住房租赁中介结构整治。近期,将按照《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随机抽取11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红色物业”扩面提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强化党建引领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了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基础,打造了坚强的战斗堡垒,积极构建“党建引领、社区联动、各方配合、物业先行”的“红色物业”新格局,切实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扩面提质。2020年,我市评选出“红色物业企业”20余家、“红色物业示范小区”32个、“红色业委会”17个,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党的社会治理阵地;中心城区物业行业已成立党支部100个,率先实现了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全覆盖;在加强物业服务行为监管的同时,指导物业行业协会成立10个专委会,对全市物业服务市场和物业小区开展专项巡查100余次,有效增强了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实施。一是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市领导专题研究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我市通过试点引路、以点带面方式引入实施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实施老旧小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力争打造政企合作、市场化运作新模式。202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改造老旧小区任务为:改造老旧小区230个、改造楼栋数2059栋,改造户数46180户、改造面积404.83万平米;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工小区30个、17087户、767栋、147.55万平米;其中市本级开工小区28个、15669户、686栋、134.59万平方米。二是稳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422套、基本建成600套、租赁补贴发放1680户;截止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25套、开工率42.3%,基本建成85套、完成率14.2%,租赁补贴发放2055户、完成率122%。三是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止5月底,全市完成农村房屋排查1054672户,排查率99.68%。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32154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1011752户,非自建房10766户。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25146户,已鉴定C、D房屋9922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鉴定为C、D级房屋181户,已整治75户,整治率41.4%;其他农村房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24843户,已鉴定17413户,鉴定率70.1%。

(五)勘察设计业发展持续提速。一是积极推进勘察设计行业科技进步和设计创新。坚持以图审为抓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设计理念,积极推进勘察设计行业科技进步和设计创新。2020年共获得湖北省勘察设计成果评价(中小企业)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二是全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通过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活动,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机构评价库、确保申报企业质量”等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评价工作2020年,通过设计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48个,建筑面积341.87万平方米,获绿色建筑标识项目9个,建筑面积187.39万平方米,全市城镇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顺利承接消防审查验收。为保障消防设计工作的顺利承接,我局联合市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心城区消防设计技术性审查的通知》,制定完善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流程。按照审批科受理、专家组现场抽查评定、出具验收意见的验收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平台资源,在已开通的数字化图审平台上新增了消防验收备案信息系统,加强了消防验收备案数据信息化管理。截止目前,共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9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36项;办结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备案与抽查项目共32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业市场仍然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仍然存在未能履行法定发包程序,自行组织专项工程招投标现象,规避主管部门监管;工程建设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垫资问题时有发生,导致施工企业资金压力大;部分施工单位存在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

(二)消防审查验收人才缺乏、历史遗留问题多。按照《消防法》和住建部51号令的规定,住建系统还负责其他包括电力、水利、铁路等29类消防验收工作,而消防审查验收作为一项技术性要求极强的工作,目前我局这类人才比较缺乏。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老旧宿舍建成年限较长,消防验收的规范更新造成此类建筑无法办理消防验收。

三、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继续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始终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同时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巡查监督力度,着力开展拖欠工程款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二是持续推进在建项目与参建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违法分包与转包挂靠、工程款拖欠等重点环节纳入日常信用管理范围,年度予以参建企业信用考评,实现行业的清劣存优,维护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行业发展氛围。

三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据建筑工程的消防审验受理审批模式制定其他类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流程,特别是前期审批要件的收集;同时依据省厅专家库的模式正式建立专业种类齐全的市级专家库,改变其他类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个案申报时受理被动的现状。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在建立专家库对此类问题进行论证的同时,申请第三方消防评估机构出具法定的评估意见或者整改意见,并作为消防验收结论的重要依据。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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